开元棋牌- 开元棋牌官方网站- APP下载沃森生物(300142):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6-01-09开元棋牌,开元棋牌官方网站,开元棋牌APP下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6年1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云春先生、姚伟先生、范永武先生和刘照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赵健梅女士、朱锦余先生、孙钢宏先生和曾令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由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与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1、李云春先生,1962年生,预防医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李云春先生从事疫苗行业经营管理工作近四十年,作为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并主持完成了国家科技部关于“mRNA新冠疫苗研发重大专项攻关课题”工作任务。
荣获云南省二十届劳动模范、香港紫荆花杯“2011年香港紫荆花杰出企业家”称号,2019年当选第五届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李云春先生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疫苗行业协会理事、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副会长、云南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历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同时担任子公司玉溪沃森董事,爱森泽生物技术(昆明)有限公司董事长,沃森生物制造(昆明)有限公司董事和广州拜诺克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李云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150,181股,李云春先生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成都喜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3,656,807股,广州盈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635,800股。李云春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云春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姚伟先生具有近三十年的疫苗行业从业背景,历任大连汉信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自2016年起担任本公司营销总监职务,全面负责管理公司市场营销工作。现任公司职工董事、总裁,同时担任子公司广东沃森、昆明沃森、上海沃嘉、云南沃嘉执行董事和云南疫苗实验室董事长。
姚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68,8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姚伟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3、范永武先生,1972年生,博士,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基金从业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范永武先生拥有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政策制定硕士学位。历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监管二处处长,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中信并购基金总经理(法人代表)、银河基金总经理等职务。
曾任上海基金同业公会副会长、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专业委员会委员、创新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现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范永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范永武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4、刘照惠先生,1963年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生物制药正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照惠先生拥有四十余年的疫苗行业从业经验,长期从事疫苗研发、生产和质量管理等工作,曾先后任职于大连汉信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总部,中国生物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和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2025年4月入职沃森生物,现任公司高级管理顾问。
刘照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照惠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赵健梅女士长期在北京交通大学工作,曾任北京交通大学讲师。现任北京交通大学副教授,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赵健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赵健梅女士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2、朱锦余先生,1967年生,会计学博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朱锦余先生曾任西仪股份、驰宏锌锗、云南城投、罗平锌电、川金诺、华能水电和云南会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学院党委书记、科研处处长、人事处处长。现任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云南会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底鹰深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朱锦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朱锦余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孙钢宏先生曾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执行主任、全球合伙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校外实习与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孙钢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钢宏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4、曾令冰先生,1957年生,硕士研究生,医学研究员职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令冰先生曾任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历任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主任、处长,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长春祈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曾令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曾令冰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